法律咨询热线
18980635510

上海房产律师,婚姻律师
上海律师,法律咨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刑事诉讼 > 刑事证据 >

实物证据有哪些?

2020-05-16 21:28:41 律所: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80635510
实物证据有哪些?
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是与言辞证据相对应的,这也是证据的一种分类。实践中,实物证据具体包括了一些,而言辞证据同样如此。那到底实物证据有哪些种类呢?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上海律师事务所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实物证据有哪些?


一、实物证据有哪些

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

二、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 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
实物证据有哪些?

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 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证据的重要性,相信不用小编在强调了吧。俗话说的好,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这句话放在任何一个诉讼当中都是成立的。如果你对证据收集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联系我们上海律师事务所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上一篇】:录音证据应该如何搜集?

【下一篇】:最后一页

免责申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了解更多详情请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