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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_什么是恶意谈判

2020-05-04 19:16:49 律所:上海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8980635510
恶意协商有以下几个要素:
1.无意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订立合同;
2.与对方协商合同事宜,让对方误以为对方有交易的可能。
3.给对方造成损失,包括交易机会损失和其他合理损失。
谈判,恶意谈判
在实践中,我们应该区分合同欺诈和恶意谈判。有些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使用谈判合同要求对方支付一部分钱或交付一部分货物。达到目的后,他们出于各种原因退出合同谈判,并拒绝返还款项。这种通过订立合同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合同欺诈中,谈判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欺诈形式,不能被视为恶意谈判。
很难证明恶意谈判。有必要根据侵权人的意见、经营状况和解除合同的理由做出综合判断。损失计算也是调查侵权人恶意协商责任的难点。恶意谈判的受害者往往会失去交易机会,这很难用金钱来衡量。此外,不同交易目标的情况和市场条件是不同的,每个案例都是从不同的角度考虑的,因此需要具体的分析。一般来说,产品的保质期、客户范围、再交易的难度、侵权人的恶意程度等。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都要考虑。
谈判,恶意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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